疫情期间租赁房产税减免政策
总结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税务处理需严格区分合同约定类型:免租期约定可享受增值税和房产税的优惠(增值税不缴、房产税按原值缴);无约定减免则需按实际收入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可能按租金或原值计征。出租方和承租方需留存合同、减免协议等书面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若房屋业主为同一承租方减免至少3个月租金,可申请减征该时期对应的6个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降低出租方负担。非国有房屋减免政策非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无硬性规定,需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如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方营收重大减损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减免:以安徽省为例,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被政府征用房产的减免:以安徽省为例,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
房屋业主减免至少三个月租金的,可以申请减征六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实施:房产税:纳税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的,可按实际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2%)缴纳房产税。若免除租户租金,房产税为零;若减免部分租金,则按减免月份的实际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
税收减免:各级税务部门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若某商场为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则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全额免征。

疫情承租国有房屋可要求减免租金
1、法律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免除一定期限内租金的请求时,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减免期限:具体期限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地方政策确定,通常为3-6个月,部分地区可能延长。协商优先:承租人应首先与出租人协商减免方案,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生意受疫情影响,可依法向出租人请求减免一定期限内的租金,尤其是承租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法院一般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3、若当地政府及居住小区未禁止承租人使用房屋,仅对其进出进行必要限制及检查,未影响房屋居住功能实现,承租人无权主张减免租金。企业办公场所:承租人有权依据“不可抗力”结合具体情形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租金减免。
4、国有房屋减免政策 上海地区 2020年:针对中小企业承租上海市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明确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
5、若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企业需在出现风险地区后的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的任务。各中央企业需在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疫情影响下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可减免租金。疫情未影响房屋实际占有使用,只是客流减少影响营业收入的,一般不减免租金。如疫情对承租人营业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出于公平原则,可对租金进行适当减免。承租人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或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的,不支持出租人解除合同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2、疫情之下,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一般不因经营困难直接获得法定解除权,但可通过协商、诉讼(给付之诉)争取解除,且解除时间、行为铺垫及止损措施影响责任承担,政策鼓励分摊损失、延长租期而非直接解约。
3、政府关停或限制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承租主体无法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收入基本为零,甚至需承担成本亏损。受疫情及政府行政措施限制,租赁双方造成一定期间内履行障碍,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承租并使用商业场所的目的阶段性落空,构成不可抗力事件,承租人可主张减免停业期间相应租金。
4、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疫情期间承租非国有房屋,可依据公平合理原则适当减免租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减免部分租金。具体分析如下:案件基本情况:原告于2022年3月5日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被告个人所有的非国有商铺用于经营五金店,合同约定1个月免租期(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4月4日)。
湖南省疫情免租会计处理
湖南省疫情期间免租的会计处理需分承租方与出租方两种情况分别处理: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当期缴纳租金退回若承租方在疫情期间收到当期已缴纳租金的退回,需冲减当期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入确认环节当企业因疫情减免租金导致实际收款金额减少时,需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环节当企业因疫情减免租金导致实际收款减少时,需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的会计做账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情况一:疫情期间减免房租且收到发票时此时企业需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费用,同时记录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的会计做账方式,需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分情况处理:减免房租且收到发票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实际支付租金并取得发票时,若存在减免政策,需按减免后的金额确认费用。
疫情期间企业租金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租金减免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因疫情获得租金减免时,需按实际应缴纳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若减免部分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原已抵扣),需同步调整。
疫情期间房租有哪些减免优惠政策
1、国有房屋减免政策 上海地区 2020年:针对中小企业承租上海市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明确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全年可免除3个月租金;若所在街镇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因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再额外免除3个月,全年合计最高免除6个月租金。
2、按月减免:直接免除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定额或比例减免:通过固定金额或租金比例减免,且减免总额相当于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例如,若月租金为1万元,业主一次性减免3万元或按比例减免30%年租金(相当于3个月),均符合条件。
3、疫情期间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针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与延期支付,以及对减免租金出租人的税收优惠。
